(原标题:委任执行董事及变更行政总裁)
中国上城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30)董事会宣布,吴艳华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公司行政总裁,替代刘建辉先生,自2025年10月16日起生效。刘建辉先生继续留任执行董事。
吴艳华女士,47岁,持有湖南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及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近二十年金融业经验,曾长期任职于兴业银行及中国金融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23),在零售与普惠金融、并购、公司债券、结构性融资及上市公司运营管理方面具备丰富经验。现任银柘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总裁,该公司从事房屋金融科技业务,连续多年入选“毕马威中国领先金融科技50企业”,为广东省专精特新及高新技术企业。
吴女士已于2025年10月16日与公司签订服务合约,初始任期一年,可由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终止。她须于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接受重选,其后将依公司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吴女士有权获得每月50,000港元董事袍金及酌情花红,具体由董事会参考薪酬委员会建议,并结合其在集团的职责及现行市场情况厘定。
除上述披露事项外,吴女士在过去三年内未曾在任何香港或海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未在本集团担任其他职位;与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控股股东无关联;亦未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披露资料或需股东关注事项。
董事会欢迎吴女士加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吴艳华女士(行政总裁)、刘建辉先生及刘智仁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邱思扬先生、苏志杰先生及Aika Ouj i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