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组织和行为,确保科学决策。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1/3。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审议财务预算等职权。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事项由非关联董事表决,不足三名时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规则还明确了会议召集、通知、议事、表决及决议执行程序。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