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且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