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内控制度,督导内部审计工作,并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