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金科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多次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定及章程规定的职权,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3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与薪酬、战略发展与ESG、关联交易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议案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