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控股子公司管理,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虽未超50%但为第一大股东且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子公司须服从公司整体战略,重大事项如股权变更、投融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须报公司审批后按程序表决。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两次董事会,会议纪要及决议需在十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财务方面,子公司须执行公司会计政策,按时报送财务报表,接受公司审计。信息管理上,子公司须及时、真实、准确提供信息,重大信息须按规定报告。人事方面,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及高管,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高级管理人员直系亲属不得在子公司任职。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