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会、2025 年第二次D 股类别股东会、2025 年第二次H 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华刚主持,现场会议在青岛海尔科创生态园举行,同时采用非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5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16,625,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4%。其中A股、D股、H股类别股东会的出席比例分别为63.06%、58.93%、64.94%。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2025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占总表决权股份的99.8372%,反对票占比0.0235%,弃权票占比0.1393%;二是《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票占99.8422%,反对票占0.0167%,弃权票占0.1411%。两项议案均获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上述两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分别为99.6410%和99.6519%。表决程序包括现场投票、非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由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