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涉及利害关系时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须保密,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