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局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体系。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审议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及高管考核与报酬建议等,并向董事局提出建议。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相关委员应回避。委员会行使职权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