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的海外监管公告。该委员会为公司董事局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确保战略决策科学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任职条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任期与董事局任期一致,任职期间若不再担任董事,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经营目标、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审议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并提交决议。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可豁免。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取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每位委员一票。
存在利益冲突时,相关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若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应提交董事局审议。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包括出席情况、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保存期限为10年。
本规则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24年版本同时失效。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