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宏锂电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7日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9月19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通知公告,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15:00在浙江湖州现场召开,同时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00,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一定比例;网络投票股东0名。中小投资者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0股。会议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810,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和弃权均为0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