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光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开设专户存放资金,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涉及变更用途、投向、实施主体等事项须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内部控制方面,财务部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