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光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亲自参会,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明确表决意向。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方式。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