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光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均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等事项。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人选的遴选与审核。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督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及股权激励计划。各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期限十年。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