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光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含融资融券交易中的股份。相关人员买卖股份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申报个人信息,并遵守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25%的限制,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且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