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海高科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需提交简历并作出承诺。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投票,股东所投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总数,否则无效。当选董事须获超过与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的表决权。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再次选举。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