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有权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向股东会提案,必要时提起诉讼。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委员享有查阅公司资料、质询高管等权利,履职情况需年度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