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和独立性。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原2024年制度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