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5人,外部董事人数超过半数。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重大交易或关联交易达规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及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