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规定,临时提案须提前十日提交。会议应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程序须合法合规。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中小投资者利益等事项有专门表决与回避规定。规则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