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0))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总经理提议等。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限制性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一般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事项表决。会议记录、纪要及决议需签字确认,档案保存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