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提出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承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反映实际使用情况。本次发行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