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对外担保等职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权每股一票,中小投资者重大事项单独计票。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规则还明确了提案程序、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为公司章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