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收购资产之须予披露交易)
中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謹此公佈,於2025年10月15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重慶中民燃氣有限公司(「買方」)與重慶市潼南區匯民燃氣有限公司(「賣方」)訂立協議,以代價人民幣23,800,000元收購位於中國重慶市潼南區的管道燃氣輸配資產,包括管網、燃氣設施設備、辦公設備、施工設備及相關設備。
代價以人民幣支付,資金來自本集團內部資源。支付條款如下:20%(即人民幣4,760,000元)於簽署協議並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約16.81%(即人民幣4,000,000元)於重慶市潼南區經信委簽訂燃氣特許經營協議後,買方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約50.42%(即人民幣12,000,000元)按12個供氣管理站核查完成情況,每站人民幣100萬元逐項支付;餘下約12.77%(即人民幣3,040,000元)於完成政府公開披露程序、用戶燃氣表核驗及相關文件合規確認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
若因賣方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收購或履行責任,賣方須退還雙倍按金(即人民幣9,520,000元);若買方違約,則無權要求退還按金。
賣方為獨立第三方,主要從事燃氣灶具銷售、維修服務及管道安裝業務,由向日奎先生、劉顯瓊女士及馮雲芬女士等持股。
董事認為收購事項條款公平合理,有利於拓展本集團管道燃氣輸配業務,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由於上市規則項下最高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本次交易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申報及公布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