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推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会履行职责包括绩效考核、薪酬建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等,并向董事会提交决议。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需忠实履职,保守公司秘密。工作小组设在人力资源部,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