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制度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及非经营性两类,禁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拆借、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应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董事会、财务部和审计部负责监督执行。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为监管负责人。公司每季度检查资金往来情况,注册会计师需对年度财务报告中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独立董事应发表专项意见。若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应要求制定还款计划,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并向监管部门报告。以资抵债须经评估、公告并由股东大会审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