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该类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总监、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委员应忠实履职,保密并确保报告真实性。本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