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委员会运作,提升重大投资决策质量。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及交易项目,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通过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开展工作,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企业发展部为办事机构,负责提案前期准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