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等方式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原则上专户数量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财务性投资或风险投资等。募投项目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相关条件。超募资金优先用于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在建项目、偿还银行借款等。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审计部每季度检查,董事会每半年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出具鉴证报告。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