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凡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存在主观过错、打击报复、阻挠调查等情形的,从重处理;主动纠错、因不可抗力等情形的,可从轻或免于处理。责任追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受理举报、收集资料、提出处理方案并监督执行,董事会最终裁决。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