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10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由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2025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与会议的董事达到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董事长王志清,董事成国伟,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以及职工董事揭小清。全体参会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承董事會命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李干斌
联席公司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2025年10月15日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公司董事成员包括王志清(董事长)、成国伟(董事)、孙铮(独立非执行董事)、陆雄文(独立非执行董事)、罗群(独立非执行董事)、冯咏仪(独立非执行董事)、郑洪峰(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揭小清(职工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