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香港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2025年10月)
成員:委員會最少三名成員,由董事局委任,大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一名具財務匯報合適資格或經驗。委員會主席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公司秘書或其代理人出任委員會秘書。
會議及聯繫:每年最少召開四次會議,並按需要召開以履行職責。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一名須為主席。書面決議須全體成員通過。主席每年至少一次與內部審核師及外聘核數師分別舉行無管理層在場的會議。委員會可自由接觸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外聘核數師及內部審核師,後二者可直接聯絡委員會。
主要職責:
1. 審閱本集團財務及非財務資料,包括財務報告完整性、會計政策變更、重大判斷事項、核數調整、持續經營假設、會計準則遵守、披露充分性、上市規則合規性及報告一致性;審閱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的可持續發展數據保證;建議董事局是否採納中期及年度財務報告。
2. 監管財務匯報制度、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檢討會計政策、監控系統有效性、資源充足性及預算;審查主要風險;協調內部及外聘核數師工作;審核年度核數計劃及半年度內部核數報告。
3. 管理與外聘核數師關係,建議其委任、薪酬及條款;監察獨立性與核數有效性;討論核數範圍與會計原則發展;制定非審核服務政策;審視審核函件與管理層回應;確保及時跟進事項。
4. 檢討企業管治政策、法律合規、行為守則、企業管治守則遵守情況;檢討股東通訊政策、利益相關者參與、舉報機制及調查安排。
5. 批准權限內事項,履行董事局轉授職務,定期檢討職權範圍並提出建議。
權限:獲董事局授權調查職權範圍內事宜,並聘用必要專業顧問,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董事局於2025年10月15日通過本職權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