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公司须按发行文件承诺用途使用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涉及置换、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变更用途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延期,应及时披露。节余资金、超募资金使用须履行相应程序。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责任人须承担法律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