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通函的补充通函(1) 不获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及(2) 中国持续性关连交易)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补充通函,就若干持续性关连交易修订年度上限、延长及订立新框架协议,并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本次涉及的持续性关连交易主要包括与潍柴控股、潍柴空气净化、潍柴新能源及陕汽集团之间的采购与销售交易。其中,与潍柴控股的交易因合并计算后超过5%限额,构成“不获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须经独立股东批准。公司拟将原有多个框架协议整合为新的《潍柴控股销售协议》及《潍柴控股采购协议》,年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并相应调整年度上限。例如,向潍柴控股销售产品的年度上限拟由2025年的83.22亿元上调至120亿元,采购上限由115.83亿元调整为80亿元。
与潍柴空气净化的交易将续签框架协议,年期为2026年至2028年,销售及采购年度上限分别设定为最高8亿元及45亿元。与潍柴新能源的新增交易,销售及采购年度上限分别设为7亿元及100亿元。
与中国重汽旗下陕汽集团的交易构成中国持续性关连交易,虽获联交所豁免,但仍需股东批准。销售及采购年度上限分别设为48亿元及82亿元。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相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成。股东特别大会将于2025年10月31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