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就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52人,代表股份251,372,5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12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获过半数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由相关人员签署。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