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须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委员对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