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当日报送决议公告,并保存会议记录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