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信息披露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特别程序。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部分事项须经其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应制作会议记录并保存,决议公告按相关规定披露。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