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工作,提升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续聘可免于重新选聘,但需年度审议。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须轮换。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充分说明原因并披露相关信息。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