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等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股东及相关方合法权益。公司应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承担责任。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事件发生或筹划阶段出现异常,应及时披露。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为专门机构。信息知情人员须保密,禁止内幕交易。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分。本办法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