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具备相应资格,会议提案需提前披露。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部分事项需累积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事项。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