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提案,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披露理由。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委员会工作,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