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9,408.38万元,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上海研发中心、数智化提升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发行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不提供担保。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四方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