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进行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薪酬计划、制定绩效评价标准、审查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拟定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