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磊主持。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6,428,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439%。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等三项特别决议,以及补选宫晨瑜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普通决议。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