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31)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发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供投资者参考。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中介机构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须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向个别投资者泄露。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H股文件需中英文版本,内容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并同步在境内外市场披露。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等)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等)。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管须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若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须同步披露董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有制度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