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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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滋国际海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此发出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的补充公告。本公告提供有关该年报的补充资料,应与二零二四年年报一并阅读。
根据上市规则第17.09条,本公司就股份奖励计划补充如下:任何个人作为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联属公司的雇员、董事或高级职员,或向本集团提供咨询、顾问、专业或其他服务的人士,且董事会或其代表全权酌情认为其已经或将为本集团作出贡献者,均属股份奖励计划的合资格人士。但若相关个人于拟授予、接纳、归属及/或结算时,其居住地法律法规不允许参与计划,或董事会认为排除该人士为必要或适宜,则该人士不得纳入合资格范围。
“雇员”指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联属公司的任何雇员(不论全职或兼职),惟在获本公司或相关联属公司批准休假,或于本公司、联属公司或后继者中调任的情况下,承授人继续视为雇员。雇员身份自其雇佣终止之日起(包括该日)即告终止。
上述补充资料不影响二零二四年年报所载其他资料。除上述披露外,二零二四年年报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华滋国际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王秀春
上海,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秀春先生、万云女士、王利江先生及王利凯先生;非执行董事王士忠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洪卫先生、侯思明先生及孙大建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