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版)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75,981,952元。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党委,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党的工作机构。经营范围涵盖化工产品销售、化肥销售、技术开发等。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管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并规定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程序。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