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兴业银行滁州分行向来安县新型工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用于日常经营活动。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前六个月年化利率4.50%,后六个月年化利率5.97%,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事项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来安县工投为国有独资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152.8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5%,无逾期未收回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