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理委托书)
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11)发布二零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理委托书。会议将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深盐路2005号百果园科技大厦18楼会议室举行,或其续会。
本次临时股东会将审议两项特别决议案:一、审议及批准建议采纳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H股);二、审议及批准建议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处理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H股)相关事宜。
股东可委任大会主席或指定其他人士作为代理人出席并投票。代理委托书须由股东或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若为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董事或正式授权代理人签署。若由授权书授权他人签署,该授权书须经公证人核证。
代理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须不迟于临时股东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即不迟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三时正)交回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或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深盐路2005号百果园科技大厦18楼)。
股东填妥并交回代理委托书后,仍可亲自出席临时股东会或其续会并投票。联名持有人中,仅在股东名册排名首位者有权投票。会议预计不超过半个营业日,出席股东及代表须自理交通与住宿费用。










